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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1例入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7件关于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其中,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杨家沟革命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杨家沟革命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革命文物保护  专项监督  系统治理


【基本案情】


1947年11月22日,毛泽东同志率领中共中央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来到米脂县杨家沟村,在此指挥了全国解放战争和西北战场,召开了“十二月会议”,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杨家沟革命旧址位于米脂县城东南23公里的杨家沟村,主要由毛泽东、周恩来等革命家旧居、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旧址、军事会议旧址等组成,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保护不善,该革命旧址存在保卫科护坡塌陷、通讯班旧址和公安处旧址墙壁上乱涂乱画、现场堆放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设置和革命文物环境风貌明显不符的户外广告设施、违规开展商业经营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红色革命资源的历史风貌和教育价值。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5月,米脂县检察院在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中发现该线索。同年6月18日检察机关立案。经实地勘查、调取相关行政机关档案资料等查明案件事实。同年6月22日,检察机关向某镇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宣告送达。检察机关建议某镇政府依法履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职责;建议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发挥革命文物见证革命历史、传承革命精神、弘扬革命文化的重要作用。


收到检察建议后,某镇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针对保卫科护坡塌陷问题,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抢险方案,层报国家文物局评审通过后,投入127万元用于抢救性修复;针对刻划、图污、涂画、毁损的墙体,及时组织委托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重新制作规范的标识标牌;针对堆放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的问题,组织对革命旧址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及其他废弃物;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商业经营问题,依法进行取缔或规范。


以此案办理为契机,检察机关围绕危害革命文物安全、妨害文物管理等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发现的县域内沙家店战役遗址、烈士陵园革命遗址、申家硷毛泽东革命旧居;李鼎铭、张汉武、张驾武、马明芳、郭洪涛革命故居等20多处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刻划、图污、毁损、杂草丛生等管护不到位问题,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行政机关对全县范围内的革命文物保护问题进行全面治理,促进对县域范围内革命文物的系统保护。


【典型意义】


杨家沟革命旧址是中共中央转战陕北取得光辉胜利的标志点,是离开陕北走向全国的出发点,在党史和中国革命史上具有重要地位。针对杨家沟革命旧址保护不到位的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整改的同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县域范围内革命文物的系统保护,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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